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
建设项目(首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建设项目(首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建设项目(首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
建设单位:江门市银湖港实业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红关拆船厂旧址
公示日期:本次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—2022年1月21日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(见附件)
联系人:蔡先生
联系电话:13570385066;邮箱:941111837@qq.com
专家验收意见 http://pro940851.pic17.websiteonline.cn/upload/0ud8.pdf
江门市银湖拆船有限公司5000吨级码头建设项目(首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http://pro940851.pic17.websiteonline.cn/upload/ahts.pdf